一、本招标项目娄底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场地平基项目,已由 娄发改投[2017] 376号 审批,建安投资估算 488.5万元,资金来源 市财政全额拨款 。招标人为 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决定采取报价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已征用地块进行“三通一平”,并进行护坡、围墙、排水绿化工程等建设。
2、招标范围:娄底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场地平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三、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及代理费用
1、本项目代理工作内容:娄底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场地平基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负责全过程招标代理,编制及发布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并承担上述工作发生的所有费用。
2、代理费用:代理费用采用总包干形式(含评标费用等),代理费用限定上下浮动范围,上限价人民币3.72(按[2002]1980号文计取)万元,下限价人民币 2.98 万元,报价达到其上限价及以上或达下限价及以下则投标无效。投标报价书务必严格密封,封面必须显示投标人名称,无密封或封面无投标人名称者,招标人不予受理。报价小写格式:人民币XX.XX万元(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否则,报价无效)。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为 暂定级及以上资质。
2、已进入娄底市公共资源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名录。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价。
4、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湘资[2017]30号)文件中集中公布的“2016年我省招标投标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主体、违法违规和失信黑名单企业和个人”为准)。
五、随机抽取时间、地点
1、请于 2017 年 12月 21 日 15 点 30 分投标截止前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湘中大道市政府大院东侧)提交投标报价书(格式见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
2、参与投标抽取的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携带法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否则,投标人不能参加抽取。
六、抽取方式
1、在开标(抽取)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15点30分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抽取)现场进行签到登记。在开标(抽取)截止时间前未签到登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开标和抽取会议。
2、按递交投标报价书的顺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如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重新启动选择程序。
3、招标人在“号码”中随机抽取3个“号码”,对抽中的密封投标报价书进行拆封,根据其有效报价,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明确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抽取的3家投标人全部为无效报价,则由招标人重新从其余的投标人进行抽取,如其余的不够3家,则根据其有效报价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明确为中标候选人。
4、若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不能承担代理业务的,招标人重新启动选择程序。
5、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1个工作日内,在谁知道365bet网址上公示中标候选人(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行业规定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报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代理的,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由招标人按排名顺序选择其他代理机构。
七、合同签订见附件 3 。
八、因不可抗力、非招标人原因之外的政策变化,导致项目取消或不实施,招标人可以取消中选结果、合同,招标人不需承担任何后果。
九、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 单位承担。
十、完成招标代理业务的费用由 娄底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场地平基项目中标 单位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娄底市建设大厦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738—8260065
监管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
附件:选定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