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人受出让人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日10时30分竞得宗地编号为娄土网告字【2017】1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宗地位于甘桂路与百宝街交叉口西南角,地块成交单价为每平方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贰元(大写)(¥1522元/m2),成交总价为人民币伍仟肆佰万元(大写)(¥54000000元)。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款的20%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余款转为受让地块的预付款)。竞得人应当于成交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成交确认书》与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叁份。竞得人、挂牌人、出让人各执壹份。
特此确认。
挂 牌 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0738—6371183
竞 得 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2018年1月3日